春节放假安排:1月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春节是指汉字文化圈传统上的农历新年,俗称“年节”,传统名称为新年、大年、新岁,但口头上又称度岁、庆新岁、过年,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
春节起源于殷商时期年头岁尾的祭神祭祖活动,是中国最盛大、最热闹、最重要的一个古老传统节日。在中国民间,传统意义上的春节是指从腊月初八的腊祭或腊月二十三或二十四的祭灶,一直到正月十五,其中以除夕和正月初一为高潮。
在春节期间,中国的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都要举行各种活动以示庆祝。 这些活动均以祭祀祖神、祭奠祖先、除旧布新、迎禧接福、祈求丰年为主要内容。春节的活动丰富多彩多姿,带有浓郁的各民族特色。受到中华文化的影响,属于汉字文化圈的一些国家和民族也有庆祝春节的习俗。
节日特点:
岁时节日,亦被称为“传统节日”。它们历史悠久、流传面广,具有极大的普及性、群众性、甚至全民性的特点。
年节是除旧布新的日子。年节虽定在农历正月初一,但年节的活动却并不止于正月初一这一天。从腊月二十三(或二十四日)小年节起,人们便开始“忙年”:扫房屋、洗头沐浴、准备年节器具等等。所有这些活动,有一个共同的主题,即“辞旧迎新”。人们以盛大的仪式和热情,迎接新年,迎接春天。
公司职员一般过年放7天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实际情况,2春节放假安排如下:
春节:2018年2月15日(星期四)至2月21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7天。2018年2月22日(周四)-2018年2月24日(周六)正常上班。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经过三次调整,1999年9月18日第一次修订,继续沿用“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2007年12月14日第二次修订《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将春节假期调整为“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作出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作如下修改: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这一规定将除夕排除在七天法定假日之外,使不少异乡上班族在奔波中度过除夕。2014年,有关部门在网上发放调查问卷,对“除夕是否放假”征集民意。据媒体统计,超过七成网友支持恢复除夕放假。
再加上除夕是春节中最重要的一环节,家庭团圆守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2015年起除夕放假回归。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证监办发〔2017〕84号),现将2018年部分节假日休市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春节:春节是指汉字文化圈传统上的农历新年,俗称“年节”,传统名称为新年、大年、新岁。2月15日(星期四)至2月21日(星期三)休市,2月22日(星期四)起照常开市。另外,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调休:2月11日(星期日)上班,2月24日(星期六)上班。拼假建议:2月22日(周四)-2月24日(周六)请假3天,可拼11天春节小长假。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档案告诉你:春节7天假 过年放假的由来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2018春节上班时间是哪几天?
春节放假有7天,从除夕到正月初六。
春节假期有7天,即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初二。加上星期六、星期日双休日调休,共放假7天。
春节,即农历新年,是一年之岁首、传统意义上的年节。俗称新春、新年、新岁、岁旦、年禧、大年等,口头上又称度岁、庆岁、过年。
春节历史悠久,由上古时代岁首祈年祭祀演变而来。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祈年祭祀、敬天法祖,报本反始也。春节的起源蕴含着深邃的文化内涵,在传承发展中承载了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春节简介
春节(别称新春、年节、天腊、岁首、新年、大年)是中国四大传统节日之一,农历新年是传统上的“年节”,日期定在每年农历的正月初一。
春节历史悠久,由上古时代岁首祈岁祭祀演变而来。春节期间,各家都要举行各种庆祝活动。这些活动大多以祭祀神佛、祭奠祖先、除旧布新、迎禧接福、祈求丰年为主要内容。
古老传统节日的起源与上古原始信仰、祭祀文化以及天象、历法等人文与自然文化内容有关。早期的节日文化,反映的是古人自然崇拜、天人合一、慎终追远、固本思源的人文精神。一系列的祭祀活动,则蕴含着祗敬感德、礼乐文明深邃文化内涵。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春节
法律分析:根据国务院修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法定假日有以下:
一、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阳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另外,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春节法定节假日是三天。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规定: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扩展资料
春节的习俗:
1、喝腊八粥
进入腊月,人们就开始忙着准备过年。农历十二月初八是腊八节,人们“合五谷枣栗等果品为粥,祭先农,祭先祖”。
2、扫尘
“二十四,扫尘日”。迎新首先要除旧。扫尘就是年终大扫除,北方称“扫房”,南方叫“掸尘”。在春节前扫尘,是我国民间素有的传统习俗。
3、贴春联
春联,俗称“门对”,又名“春帖”,是对联的一种,因在春节时张贴,故称春联。春联的一个源头是桃符。最初人们以桃木刻人形挂在门旁以避邪,后来画门神像于桃木上,再简化为在桃木板上题写门神名字。春联的另一来源是春贴,古人在立春日多贴“宜春”二字。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春节习俗
春节的法定节假日是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
春节放假安排:2018年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第二项,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制度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经济社会的多个方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扩展资料:
法定节假日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我国节假日包括三类,其中有两类为法定节假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 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4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3年12月11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本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
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法定节假日分类:
各国对法定节假日的规定不太一样。
第一类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中规定(一)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 (四)劳动节,放假1天 (五)端午节,放假1天 (六)中秋节,放假1天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中秋节与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并称为中国的四大传统节日。自2008年起中秋节被列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2007年12月14日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清明、端午和中秋三大传统节日正式列入全民法定公休节日。
自2008年开始共有七大全民法定公休节日,分别为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劳动节、中秋和国庆节,全民公休节日的假期通过调整双休日来集中休假,休假时段每年由国务院发布。地方性节日、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其他特定群体的节日限于特定群体或局部地区。
第二类
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还有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三类
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